鹽——中國食文化發展的根基。在人類生活和文明史上,人們對鹽的食用,由生存的需要,逐漸發展成為食文化審美的需要。夏禹之時,鹽被列為貢品,視為一種文化符號,列為八珍之一,被納入食文化系列。隨著社會的發展,食物的品類越來越豐富,烹調技術越來越考究,對食品色香味的要求也越來越高。不少佳肴名饌的問世,多含用鹽的精妙之處,在古代人們就將鹽作為防腐劑腌制食品、儲存食物。鹽在洋洋大觀的食譜菜肴中,不僅是一種提供咸味的物質,而且被科學和藝術地與其他調味品結合,產生出絕佳的食用效果。在中國各大菜系中,無不包含著用鹽的學問。鹽與食文化的交融、滲透,形成了中華傳統文化的顯著特征。
鹽——孕育和推動了人類社會的文明與進步。由于鹽對人類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使我們的先民在“偶得鹽水可飲、或巖可吮之處,必相與密集以依之,發展為原始的群落,從而形成為氏族集團及民族文化”。早期人類智慧靈光的閃現和文化堆集,無不與鹽文化發展緊密相關。隨著鹽業的發展,鹽文化積淀亦逐漸豐厚。有關鹽和鹽業的傳說、神話、文學、藝術、風情、民俗、地方會節、行業神,有關鹽業的典章、制度、鹽法、鹽政以及鹽業對國家財政、城市形成與發展、政治軍事、社會生活、科學技術發展的影響等等,構成了鹽文化的演進軌跡和傳承線路,為人類社會的文明與進步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
鹽——特殊的地位、重要的戰略物資。歷史上不少戰爭因鹽而起,為了鹽,人們大動干戈,爭奪鹽源的戰爭不斷發生。在四五千年前的中原大地,爆發了黃帝與炎帝逐鹿中原之戰,蓋為爭奪山西運城鹽池而起。獲勝的黃帝將國都由河南新鄭遷往運城,從此經營開國規模,奠定了華夏基業。其后堯建都平陽(今臨汾),舜建都浦阪(今水濟),禹建都安邑等均在運城鹽池附近。
鹽是許多革命運動的導火索,曾喚起世界上許多國家獨立的愿望。法國大革命、印度擺脫英國殖民地統治,獲得獨立,都因鹽而起。
由于鹽的特殊性,關系政權的鞏固和社會安定,歷朝歷代對鹽高度重視,作為重要的戰略物資,實行官制官賣,嚴加控制,著名的“鹽鐵論”就是典型的例證。新中國建立后,黨和政府十分重視鹽業的發展,四代領導人對鹽業都十分關心。1956年7月2日,毛主席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接見出席全國鹽業運銷先進工作者代表會議全體代表;1972年12月,鄧小平參觀江西會都鹽礦;1990年5月15日,江澤民視察海南鶯歌海鹽場;1994年10月15日,江澤民、溫家寶視察重慶索特集團;2003年5月12日,胡錦濤總書記視察四川久大集團。僅最近十幾年黨和國家領導人對鹽業的批示就達100多次。國家制定法規、條例,對食鹽實行專營政策,建立國家儲備鹽制度。黨中央、國務院、各部委、各級政府對鹽業出臺各項政策,下發各類文件,召開各種會議,采取各項措施,充分表達了對鹽業的關心、支持。由此也證明了鹽業在國家的特殊而重要的地位。
鹽——歷朝歷代的經濟支柱。夏、商、周三代,《中國鹽政史》載:“榷鹽之制,始于有夏,禹貢青洲貢鹽”。《周禮》記載:“設太宰司理物貢,征鹽以致國用”。春秋、齊之開國治民政策實賴于鹽,管仲以鹽為官國之根本,為國家開辟了穩固的財源,卒成霸業;漢朝,把鹽、鐵作為國家經濟的支柱;唐朝,唐太宗(李世民)至唐代宗(李豫)時代是中國歷史上的極盛時期,也是鹽業在財政政策運用上的極盛時期,當時全國財政收入約1200萬貫,鹽稅收入為600萬貫;宋、元、明、清,政府設鹽院,鹽稅全部歸國有;民國,袁世凱當政初期,國庫空虛,不得不大量借用外債,乃以鹽稅作抵押; 1945年國民黨統治區鹽稅收入92億元,成為財政開支的主要依托;解放區,1942年毛主席在延安發表了《關于發展鹽業》的報告,強調“鹽是邊區的很大福源,鹽是平衡出口,穩定金融,調節物價的骨干,鹽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鹽為中國革命的勝利做出了突出貢獻。新中國建立初,鹽稅占財政收入比重3.4%,50多年來為國家貢獻鹽稅近千億元,有力支持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