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集團公司發生傷亡事故,須積極組織搶救傷員,并根據國家規定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統計和報告,同時總結事故教訓,落實防范措施;
6.如實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反映、匯報集團公司安全管理狀況,主動協助勞動安全監察機關實施對集團公司的安全監察活動;
7.結合集團公司的績效考核工作,開展安全檢查,督促整改安全隱患;
8.處理突發的安全事故,協調與相關主管部門的關系;
9.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任職資格:
1.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熟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3.五年以上大型生產企業安全管理工作經驗;
4.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反應敏捷,有處理緊急情況的能力,有較強的觀察、記憶、書寫及分析能力;
5.具備較強責任心和團隊協作能力;
6.有安全資格證書者優先。
(五)集團綜合管理中心行政管理部主管級以下工作人員,1人(擬主要承擔文秘崗位職責)
工作職責:
1.協助部門領導處理日常行政事務;
2.組織協調本部門和其他各部門間的工作關系,發揮綜合協調職能;
3.協助部門領導進行會議的通知、組織、會場的安排與布置,負責會議的服務工作及相關活動的安排,負責會議相關資料的編印和整理,做好會議紀要的編寫,督促會議決定的貫徹執行,保證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4.負責內部文件的起草、審核、印發工作;
5.做好文件的回收、清退、銷毀工作,做好文秘檔案收集管理及保密工作;
6.協助部門領導做好集團公司的接待工作,包括外事活動的組織、接待等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任職資格:
1.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9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文秘、中文或管理類相關專業;
3. 一年以上政府部門、部隊、高校、國有企事業或大型企業單位文秘工作經驗優先;
4.具備較強的溝通、文字表達能力。
(六)集團黨群工作中心法律事務部副經理或主管級工作人員,1人
工作職責:
1.建立并完善公司法務工作管理制度、配套表格及工作流程;
2.負責公司合同的預審核工作;
3.起草、修訂、審核公司各類法律文件;
4.參與公司重要商務合同的討論和談判,提供法律支持;
5.審核各部門相關工作制度,保障其合法性;
6.協助公司法律顧問進行案件證據收集、訴訟材料準備、案情準備和開庭應訴工作;
7.負責訴訟文件或法律文件的傳送,案件進展跟蹤和反饋工作;
8.指導各下屬企業涉法工作的開展;
9.負責公司法務宣傳工作,定期組織相關法律法規信息收集,組織公司員工法律知識培訓,為管理層和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任職資格:
1.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法學等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
3.五年以上大型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經驗或從事法律相關工作滿五年;
4.通過司法資格考試;
5.具備良好的溝通、文字表達能力;
6.細致嚴謹,有較強的團隊意識,具備良好的職業操守和高度敬業精神。
(七)集團黨群工作中心審計部副經理或主管級工作人員,1人
工作職責:
1.組織企業財務收支、財務預算、財務決算、資產質量、經營績效考核和建設項目及有關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監督、評價和改進工作;
2.對相關干部在職期間的經濟責任和其任期內單位發生的主要經濟問題進行審計;
3.組織完成各專項審計及高風險業務審計;
4.審查和評估集團公司及下屬企業的措施、行為及活動,提出意見和建議;
5.配合外部審計部門和審計機構的審計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任職資格:
1.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財務會計、審計等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具有審計師資格;
3.具備5年以上會計師事務所或大型企業審計工作經驗;
4.熟悉國家審計相關法規、程序和方法,對內外部控制有較強的平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