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東方鹽場有限公司
脫水廠車間地面改造及到114和112的道路改造工程
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為海南省東方鹽場有限公司“脫水廠車間地面改造及到114和112的道路改造工程”。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請符合以下資格條件的單位來人或來函參加本項目投標。
一、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脫水廠車間地面改造及到114和112的道路改造工程
2、建設地點:海南省東方市八所鎮新街東方鹽場有限公司墩頭分場
3、招標內容:
本次招標的項目為脫水水廠地面改造及脫水廠至114倉庫和112倉庫的道路建設工程,其中:
脫水廠改造工程。a)主要是對原有混凝土地面的改造,其中成品倉庫約270m2,脫水車間約40m2,原鹽緩存區約205m2。b)成品倉庫采用C3O細石混凝土直接澆筑,表面做收光處理,因該倉庫為食鹽倉庫,故要求在施工前必須對地面進行清洗,確保質量要求。c)脫水車間及原鹽緩存區,均采用C30細石混凝土澆筑,表面采用水性聚氨酯砂漿自流平做封面處理,其材料必須達到食品級標準。
脫水廠至112和114倉庫道路為室外道路工程。路面寬度分別為:4米、3米和2.5米。其中4米道路約248米,3米道路約135米,2.5米道路約70米。
4、工程質量:工程質量為合格標準。
5、招標控制價:68.7萬元
6、計劃工期為30日歷天。
二、投標人資格條件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
2、具備建筑工程施工承包資質(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資質(含以上)資質且具有從事過該資質范圍內相應的建設工程施工;
3、注冊資金300萬(含)以上,近3年內(2021-2023)有施工過道路工程案例或類似工程案例;
4、近3年在經營過程中信譽良好,無違法經營和不正當競爭行為記錄;
5、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資產重組或破產狀態,財產未被接管、凍結;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7、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同時參加本次項目投標;
8、投標代表須持有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和本人身份證方可參加投標活動。
三、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3年03月17日至2023年03月24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17:30,在海南省東方市八所鎮新街海南省東方鹽場有限公司辦公樓領取招標文件紙質版,或電話聯系提供電子版。招標文件每份收費100元(該費用不退還)。
四、 投標文件的遞交
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3 年03月30日11:30,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五.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海南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和海南省東方鹽場有限公司官網上發布。
招標單位:海南省東方鹽場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東方市八所鎮新街
聯 系 人:文經理
電話:13976139060
海南省東方鹽場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