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各單位:
2016年國慶節臨近,為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馳而不息糾正“四風”,現就國慶期間嚴格執行有關紀律規定通告如下:
1、嚴禁違規用公款請吃、旅游和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
2、嚴禁違規用公款購買土特產品、購物卡、有價證券等;
3、嚴禁違規發放各種津貼補貼;
4、嚴禁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等;
5、嚴禁出入私人會所,違規參加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
6、嚴禁公車私用和“私車公養”,各單位要對公務用車統一管理;
7、嚴禁用公款報銷個人費用;
8、嚴禁大操大辦婚喪喜慶等事宜并借機斂財。
所屬各單位黨組織、各級領導要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司的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督促指導。各單位要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責,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頂風違紀發生嚴重“四風”問題的單位與個人,要按照《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有關規定嚴肅問責和處理。
中共海南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
海南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