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提高黨員干部的政治理論修養、思想道德素質和業務水平,促進集團各黨委、各黨總支(支部)政治、業務學習工作規范化、經常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黨員學習采取以黨總支(支部)、黨小組為單位的集體學習和黨員個人自學相結合的辦法。以黨總支(支部)或黨小組為單位的集體學習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黨員個人要堅持經常自學。
第三條 黨總支(支部)、黨小組組織集體學習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
(二)黨章黨規黨紀和黨的基本知識;
(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
(四)國家法律法規;
(五)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六)黨的歷史、中國歷史、世界歷史和科學社會主義發展史;
(七)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所需要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科技、軍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識;
(八)改革發展實踐中的重點、難點問題;
(九)實際工作中迫切需要的理論和專業知識;
(十)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要求學習的其他重要內容。
第四條 黨總支(支部)和黨小組的集體學習,要采取靈活多樣的方法,如輔導、座談、邊學邊議、交流心得等。必要時,還可以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聘請外單位專家講課,或觀看相關專題電教片。
第五條 堅持理論聯系實際,注意把政治學習、業務學習與堅定共產主義理想信念、提高職業道德、促進廉潔勤政、推進改革發展的現實結合起來,學以致用。
第六條 各黨總支(支部)要制定黨員學習年度計劃,突出重點,做到時間、內容、人員三落實,年終要對全年的學習進行總結。
第七條黨總支(支部)和黨小組的集體學習,要建立考勤制度,指定專人記錄和考核。全體黨員要遵守學習制度,嚴格學習紀律。
第八條 為保證黨員教育活動資料的完整性,各黨總支(支部)應保存以下材料備查:
(一)黨員教育活動簽到記錄、學習記錄;
(二)宣傳報道的收集、整理、編發;
(三)上級下發的有關文件、資料的收集、轉遞、歸檔記錄;
(四)對黨員學習情況檢查記錄。
第九條 黨員自學應嚴格記錄自學筆記,各黨總支(支部)定期對黨員自學筆記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