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決定將下列兩宗土地進行公開招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租人
海南省東方鹽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租人)。
二、標的物情況
地塊一衛星圖
地塊二衛星圖
三、報名條件及材料
(一)報名條件
投標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取得合法執照并延續存在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此次公開招租不接受聯合體報名,否則視為無效。
(二)報名材料
1.企業類需提供營業執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以上復印件上需蓋公章或蓋手指印)。
2.報價函。按參與競租的地塊進行報價。
3.競租保證金轉賬憑證。按參加競價的地塊繳納相應的競租保證金后,才能參與競租。如參加地塊一和地塊二的競租保證金為23000元。繳納競租保證金時請備注“競租地塊一和地塊二的保證金”字樣。招租人收款賬戶(戶名:海南省東方鹽場有限公司,賬號:2201026829200232386,開戶銀行:工行東方市支行營業部)。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2024年7月9日至月22日(10個工作日)
(二)報名方式:承租人將報名材料簽名封存郵寄或送至招租人,封面請備注競租的標的物名稱。
(三)聯系方式:海南省東方市新街瓊西路34號;聯系人王先生;聯系電話:13976936767。
(四)現場踏勘。報名期間內,報名人可自行或預約現場踏勘。
五、評標方法
招租人組織評審工作小組,對已報名且符合報名條件的申請人進行招租競租比選。按下列方式確定承租人:
(一)分地塊承租報價必選,報價最高者獲取標的承租權。
(二)若中標人放棄承租權,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其承租權轉下一順位中標人。中標人的競租保證金簽訂合同之后轉抵第一年租金。未中標人的競租保證金,招租人在辦理完內部審批等流程后的5個工作日內退還競租保證金。
(三)若承租報價相同時,由相同報價者現場或電話的方式重新報價,直到得出最高者獲得承租權。
六、租期及租金繳納
租金按年繳納,租期5年。中標人在簽訂租賃合同之日起3日內,繳納第一年租金及履約保證金(第一年租金的20%),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礎上漲幅3%。
七、投標須知
(一)本項目所出租的土地使用必須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有關規定。
(二)投標人應詳細了解招租土地的相關情況,并自行到標的物現場踏勘。投標申請經受理確認后,即視為投標人對投標相關文件及標的物現狀無異議并全部接受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出租的土地不得改變土地性質,地塊內不得搭建永久建筑物或構筑物。
(四)出租土地引進項目動工建設前應按程序向政府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項目未經批準,不得動工建設。
(五)不得將承租土地轉租他人從中漁利。
(六)土地使用權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如有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七)如遇到政府征用,承租人需無條件配合,損失由個人承擔,招租人只退還承租人未使用的土地租金及履約保證金。
(八)租賃關系不得影響產權人的開發權益。
(九)本次招租待上級公司批準后,正式和中標人簽訂租賃合同。
(十)本招租文件的解釋權歸招租人。
附件:1.報價函